日前,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1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公告》,《公告》需要,2015年5月底前,确保90%免费师范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落实任教学校。
《公告》强调,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当地区中小学教师职位需要的力度,大力采集各地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职位需要计划,于2014年12月十日前将本省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职位需要信息通报给部属师范大学,同时在教育部免费师范生就业服务网上发布。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机构编制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额内,提前安排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编制计划,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校任教有编有岗。
《公告》需要,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寒假期间组织免费师范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确保大部分免费师范毕业生落实任教学校。部属师范大学要采取“走出去,请进去”等多种方法,调动各方面力量,持续为免费师范毕业生举办优质高效的招聘活动。2015年5月底前,确保90%免费师范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落实任教学校。2015年6月底仍未签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其档案、户口等迁转至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到师资紧缺区域的中小学校任教,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离校前全部落实任教学校。
《公告》需要,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准时、高效、便捷的优势,运用“教育部免费师范生就业服务网”及手机信息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方法,准时公布、推送用人信息及有关政策,提高信息采集发布效率,推进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信息和中小学教师职位需要信息有效共享。加大就业信息统计和报送。请部属师范大学于2014年11月20近日将2015届免费师范毕业生生源信息报送给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实生源信息后,于2014年11月30近日将免费师范毕业生基本信息上传至履约管理软件,并从2015年2月起每周一更新一次就业签约数据。
《公告》需要,未能履行协议的免费师范毕业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成本并缴纳违约金,已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由培养学校取消学籍。确有特殊缘由不可以履行协议的,需报经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地区内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打造诚信档案,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人事档案。
《公告》强调,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的公告》有关规定,各地要根据免费师范生毕业生跨省任教条件,规范实行跨省任教审核程序和手续,生源所在地和同意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大交流确认。免费师范毕业生跨省任教后,接收省负责管理。免费师范毕业生在服务期内申请跨省调动的,可参照教师厅〔2011〕1号文件有关规定实行。
《公告》需要,各地教育部门、部属师范大学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要紧讲话精神,鼓励引导免费师范毕业生把理想抱负和踏踏实实结合起来,主动到国家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教师。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用途,通过组织中小学出色校长教师、出色免费师范毕业生回校作报告等多种形式,充分借助报纸、广播、电视、微博、微信、手机推广客户端等媒体方法,加大宣传教育,打造支持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的好环境。